综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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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的通知

2019-10-16    作者:兴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兴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宣传氛围,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精神和省、州、市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六进六有三提升”的总体要求,再次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强大攻势,切实帮助群众准确识别身边的黑恶势力,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户户知晓、人人皆知,让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犯罪和“黄赌毒”等方面的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措施和成效。
  (二)宣传报道我市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专题报道查办的重大案件,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扩大专项斗争的社会影响,提高社会知晓度。
  (三)突出开展警示宣传和防范知识宣传,提高干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防范的意识。
  (四)加强全国扫黑办智能举报平台名称、二维码、网址的推送工作,提高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精准度,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晓,利用全国扫黑办12337举报平台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违法犯罪,提升群众知晓率,扩大群众的参与度,提高扫黑除恶线索举报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使12337网络举报方式成为人民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主要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更加便捷、精准、高效、安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推进。12337举报平台推送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职责任务
  (一)新闻宣传
  市融媒体中心、电视台、兴仁报社等市级媒体,要紧紧围绕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推出一批专题报道、系列报道、系列评论、系列访谈,加强典型报道。积极推送12337举报平台名称、二维码、网址,切实提示举报平台宣传力度。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融媒体中心、电视台、兴仁报社)
  (二)社会宣传
  1.户外宣传。加强社区主干道道路灯灯体、垃圾箱广告宣传牌上印制宣传标语;各建筑工地围墙(或围栏)设置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发挥LED电子显示屏的作用,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告和宣传标语。积极推送12337举报平台名称、二维码、网址,切实提示举报平台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2.窗口宣传。在宾馆、饭店、商场、车站、旅游风景区、农贸市场、服务大厅、营业大厅等公共场所,要加大12337举报平台名称、二维码、网址的推送工作,切实提示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及公园、广场大屏幕电视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切实提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的知晓。(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工作部门)。
  3.交通宣传。在市内所有营运的中长途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的适当位置张贴或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在公交车候车亭、出租车停车点设置公益广告栏;积极推送12337举报平台名称、二维码、网址,切实提示举报平台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学校宣传。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校园内设置专题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积极组织开展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演讲、手抄报、主题班会等活动;通过校讯通、家长会、家长群等形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推送12337举报平台名称、二维码、网址,切实提示举报平台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医院宣传。在全市各医院设置宣传专栏或利用LED电子显示频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积极推送12337举报平台名称、二维码、网址,切实提示举报平台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6.村(居、社区)宣传。充分发挥网格员、警务助理、村(居、社区)干部及驻村干部优势,通过进村入户开展脱贫攻坚逐村逐户征求意见逐人逐项精准定措施等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通过召开“群众会”“院坝会”,搭建“农村赶场咨询台”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推送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名称、二维码、网址,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攻势。(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7.其它宣传。市直各单位(部门)需再组织一次职工大会,对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制作一张宣传单,分发到每个职工;充分利用单位宣传栏,举办一期宣传,宣传内容要适时更新;要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积极向本单位职工及主管领域推送12337举报平台名称、二维码、网址,切实提示举报平台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工作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工作部门要把扫黑除恶宣传发动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抓好、抓实。强化组织、人员保障,层层分解任务,落实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宣传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市融媒体中心、市电视台、兴仁报社要结合各自特点,发挥自身优势,遵循新闻规律,创新宣传手段,丰富报道内容,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善于用事实说话、用典型说话、用数字说话,全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切实增强电视、报刊的传播力、影响力、引导力、公信力。

  (三)准确把握,注重导向。要严格遵守各项宣传纪律,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所有宣传报道要实事求是,规范性提法和使用的数据必须准确真实。对敏感、热点问题,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工作部门注重审核把关,避免出现错误的言论和观点。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工作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加强对宣传工作资料的收集、报送,宣传工作推进情况(文字、图片)报送市扫黑办(联系人:黄德琴,联系电话:13508594451)。对没有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的,将严肃追责问效。

  兴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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