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

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村级协管员公告

时间:2022-03-31 22:59:13   作者:管理员   来源:兴仁信息网   阅读:23   评论:0
  因工作需要,我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和村级协管员共9名(其中:公益性岗位6名、村级协管员3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严格按照发布选拔公告、报名、考试、面试、考察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6名
  2.村级协管员3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兴仁市户籍(马马崖镇辖区内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优先考虑)。
  2公益性岗位人员: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毕业两年内未就业),专业不限,有一定写作能力并能够熟练使用办公电脑,能遵纪守法,态度端正,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村级协管员: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5.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能够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具有扎根基层,立志为群众服务的理想信念。
  6.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熟悉公文写作和处理、熟悉计算机操作、有C1及以上驾照并能熟练驾驶者等优先。
  7.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等),没有特殊原因,至少服务年限在一年以上。
  8.具有“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记失业人员、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或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者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十种情形之一的可结合前7条报名。
  四、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马马崖镇党委、政府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的;
  5.近年来被解聘协管员不能再报协管员职位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可采用现场报名及线上邮箱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马马崖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也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邮箱地址:1293108322 qq.com。
  3.联系人:保黎露,电话:0859-6450601、15117315248。
  3.报名截止时间:公告起至2022年4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带二维码学历查询结果单(只针对大专以上毕业生);
  4.一寸免冠近期彩照4张;
  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长期在兴仁市居住的、婚入兴仁市暂未迁入户口的、生源地属兴仁市在外读书时迁户后暂未迁入的需提供村(社区)委会的证明。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填写《马马崖镇招聘公益性岗位、村级协管员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六、面试
  1.待马马崖镇进行资格审查后,筛选合格的意向性人进行面试,考生必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地点:兴仁市马马崖镇人民政府。
  4.考生成绩即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考官进行综合评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经考试后由镇党委、政府进行综合评判,评选出适合的岗位人员。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经联审合格后的人员,报镇党委审批后下文聘用
  (一)聘用方式
  公益性岗位人员、村协管员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马马崖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为公益性岗位、村级协管员的工资待遇分别按兴仁市现行公益性岗位、村级协管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镇党委、政府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将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3.经我镇聘用的公益性岗位、村级协管员,工作履职尽责,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可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人员考试。
  八、未尽事宜,由镇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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